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菲达环保(600526)报收于5.76元,下跌0.69%,换手率2.22%,成交量16.02万手,成交额9267.13万元。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01.02万元,占总成交额18.36%;游资资金净流出223.57万元,占总成交额2.41%;散户资金净流入1924.59万元,占总成交额20.77%。
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刚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735%。议案获得通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无特别决议事项,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2,317,067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该部分股份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后无偿划转至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锁定期为42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减少至15,695,7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应增加。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限售股共计152,317,067股,将于2025年11月17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持有人为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7.14%。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该股份无偿划转至省环保集团。锁定期为42个月,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影响上市流通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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