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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鸿日达(301285)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59.7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2 0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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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鸿日达(301285)报收于54.5元,上涨1.96%,换手率6.0%,成交量4.71万手,成交额2.5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59.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346.84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鸿日达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订等事项。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决定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鸿科半导体(东台)有限公司,布局半导体封装引线框架业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新增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鸿飞航空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后总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59.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687.1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346.84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审议通过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与制定;同意新增2025年度与鸿飞航空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意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半导体封装引线框架业务;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决定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将废止,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新增与鸿飞航空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共10项提案,其中部分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等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同时制定及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发布公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近期到期产品已赎回,并继续购买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次赎回金额分别为700万元和1,000万元,实际收益合计0.59万元。新购产品总额为9,900万元,包括固定收益凭证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来源均为闲置募集资金,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新增2025年度与鸿飞航空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出租厂房及物业费,本次增加预计金额100万元,调整后总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关联方鸿飞航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控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旨在实现资源互补,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无异议意见。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鸿科半导体(东台)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鸿日达出资9,000万元,持股60%,福建特度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鸿科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各出资3,000万元,持股20%。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等。本次投资旨在布局半导体封装引线框架业务,整合各方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执行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规定融资事项根据金额大小由董事长、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重大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批准。公司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强调风险控制与合规操作,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转让比例限制、买卖窗口期禁止规定及短线交易禁止等内容。制度要求董事、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备案并公告。相关人员须及时申报身份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违反规定将被追究责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若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被监管部门处罚或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公司将不予发放绩效薪酬。薪酬调整依据行业薪资水平、通胀、公司盈利及战略调整等因素。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设立专项奖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控制度及重大关联交易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管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报告。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案经表决后报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信息范围为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且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的信息。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证券部负责具体事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披露原则,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承诺披露、重大事项报告等要求。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及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制度规定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价格不得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对于不同金额的关联交易,分别设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并明确关联董事、股东在表决时应回避。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并定期披露,部分情形可豁免审计或评估。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准则。规范涵盖诚信义务、禁止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禁止违规占用资金、保证公司独立性等内容。要求控股股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利,买卖股份需合规并履行承诺。涉及控制权转让、股份质押、信息披露等事项须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可不公开选聘。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履职职责及保障机制。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收购决策等事项中发挥决策参与和监督作用,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明确公司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的决策范围、权限、程序及执行监督机制。制度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决策流程,规定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权限标准,并明确决策执行、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旨在规范决策行为,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防范经营和投资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制度明确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涵盖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坚持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禁止投机交易。公司设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风控小组,明确各组织职责。套期保值业务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制度还规定了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界定范围,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需及时登记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制度涵盖信息保密、登记流程、责任追究等内容,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利益。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涵盖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涉及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董事高管变动等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报告、传递、审核流程及内幕信息保密要求。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规定了投资者关系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强调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公司通过官网、互动易平台、电话、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要求做好记录和档案管理。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保密工作、督促合规等。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并在空缺期间由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职责。

董事会议事规则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则涵盖董事任职资格、禁止情形、忠实勤勉义务、辞职与回避机制,董事会构成、职权范围及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公告与执行要求,以及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等内容。规则强调董事会须依法合规运作,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设定审议标准和回避表决机制。

股东会议事规则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在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况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可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表决事项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及生效条件。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需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到位。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遵守股份减持限制。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章程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股份管理、利润分配、内部控制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20,667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等。章程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决策权限,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设置了审议程序。同时,章程包含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解散清算等条款。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制定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该制度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公司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内容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重要或敏感信息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的诚信、公平、风险提示等原则,禁止选择性回复、泄露保密信息、迎合市场热点或配合违法违规交易。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进行内幕交易。规定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明确了审批流程、登记要求及后续披露义务。

总经理工作细则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及聘任解聘程序。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细则规定了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管理制度等职权,以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考核奖惩机制等内容。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增2025年度与鸿飞航空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次增加出租厂房及物业费交易金额100万元,调整后全年与鸿飞航空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其中销售产品1,400万元,出租厂房及物业费200万元。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旨在实现资源互补,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东吴证券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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