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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腾达建设(600512)11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8.75万元,占总成交额1.7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11 0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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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10日收盘,腾达建设(600512)报收于2.62元,上涨0.38%,换手率1.88%,成交量29.88万手,成交额7809.9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8.7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11.73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腾达建设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8.75万元,占总成交额1.78%;游资资金净流入211.73万元,占总成交额2.71%;散户资金净流出72.99万元,占总成交额0.93%。

公司公告汇总

腾达建设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设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审议通过制定或修订22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叶丽君、杨九如、叶弘历、孙九春、王正初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湧、谭勇、李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腾达建设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对历届监事会成员的勤勉尽职表示感谢。

腾达建设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4时30分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制定或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以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股东可于11月24日前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腾达建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内容为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对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董事会构成及职权、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等进行了相应调整。修订后的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及关联交易的审核权限。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需根据交易金额和性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明确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应回避的原则。对于重大关联交易,要求进行审计或评估,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还列出了可免于履行审议程序的特定情形。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定义、审批权限、审核程序及日常管理要求。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别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批。财务部门负责担保申请的受理与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及组织审议程序。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多数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要求反担保。制度还规定了对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额度预计机制和调剂条件,并强调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与持续风险监控。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及聘任解聘程序。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公司治理及资本市场战略筹划等工作,并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包括任期届满、辞任、被解聘等情况下的处理规则。制度规定了离职程序、移交手续、离任审计配合义务,以及离职后股份转让限制、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的延续。对于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需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负责制度的修订与解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规定了信息申报、股份变动披露、禁止买卖情形、限制转让比例等内容。明确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等时段禁止买卖股票,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同时规定了短线交易处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要求。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与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案经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涉及董事薪酬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遴选和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若董事会未采纳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会议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等,并对董事会负责。相关议事规则明确了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方面发挥作用,享有提议召开会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在其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和经费保障。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则涵盖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提案程序、会议召集与主持、通知方式及内容、会议审议与表决程序、决议形成与执行、会议记录与档案保存等内容。特别规定了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审议、利润分配审议程序及董事会决策权限,强调董事会不得越权行事。规则自2025年11月修订并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监督和评价。制度规定审计部需定期报告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强化了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和信息披露要求。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对象与内容,强调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通过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并可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说明会等形式开展交流。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投诉处理、媒体关注应对等内容。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公司经营、财务重大变化及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要求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及时登记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强调内幕信息保密责任,禁止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对违规行为将进行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或业绩预告重大差异等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原则及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涵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董事会应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资金占用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依法追责。资金占用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执业资格和质量要求,选聘程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并强调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中的职责。续聘时须对执业质量进行评价,改聘时需说明原因并加强监督。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须轮换。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机构、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募投项目实施需按计划推进,变更用途或项目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重大风险情形、重大变更事项及其他重大事件,并规定了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信息后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并推动信息披露。对于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保密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会议应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保障股东表决权。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管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为1,593,810,979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决策权限,并对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职能等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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