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0日收盘,曙光股份(600303)报收于3.88元,上涨0.0%,换手率2.36%,成交量15.93万手,成交额6176.09万元。
资金流向
11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8.51万元,占总成交额3.38%;游资资金净流出200.22万元,占总成交额3.24%;散户资金净流入408.73万元,占总成交额6.62%。
曙光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65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
曙光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基于当前外部环境及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该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曙光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已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曙光股份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本次发行原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梓女士发行A股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已于2025年7月17日获上交所受理,并于7月31日收到审核问询函。因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独立董事、董事会及监事会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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