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0日收盘,天山铝业(002532)报收于13.9元,上涨1.53%,换手率1.42%,成交量58.69万手,成交额8.14亿元。
资金流向
11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186.2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718.9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467.26万元。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赎回业务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对“24锦隆 EB02”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部赎回。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赎回资金到账日及摘牌日为2025年11月18日。赎回价格为100.4466元/张,含当期利息(票面年利率0.5%)。本次赎回对象为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持有人。公司已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赎回及付息事宜。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赎回业务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对“24锦隆 EB01”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部赎回。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赎回资金到账日及摘牌日为2025年11月18日。赎回价格为100.4808元/张,含当期利息(票面年利率0.5%),利息按每10张派发4.808元(含税)计算。本次赎回对象为截至赎回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持有人。公司已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赎回资金划付。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发行的“24锦隆EB01”和“24锦隆EB02”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2025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两期债券合计换股50,563,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本次换股导致锦隆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8.98%被动降至37.89%。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换股不确定性风险。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和11月1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对已回购的2,314.80万股股份予以注销,总股本将由4,651,885,415股减少至4,628,737,415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26日,可通过现场、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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