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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英特集团(000411)11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47.81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07 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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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6日收盘,英特集团(000411)报收于11.42元,上涨1.6%,换手率1.9%,成交量6.14万手,成交额6989.3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47.81万元,显示主力对公司股价短期走势持积极态度。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英特集团将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重要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47.8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98.2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49.59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十届十七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废止〈治理纲要〉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上市公司制度的议案》,涉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修订。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文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十届十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届十次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情况。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相关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1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198号·英特药谷运营中心·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8日。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至15:00。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变更公司住所、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关于废止《治理纲要》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上市公司制度的议案(含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部分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离职事宜。适用范围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即生效,并在两日内披露。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刑事处罚、个人债务未清偿等情形时,应依法解除职务。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可要求赔偿。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申报持股情况,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离职后仍须保守商业秘密,承担任职期间责任。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应赔偿,违规者公司将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财务资助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有偿或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不含控股股东的情形除外。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况下可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严格审议程序。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重大金额或高资产负债率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披露风险防范措施及担保情况,资助期满续期视同新事项重新审议。逾期未收回的,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股份买卖、申报、披露及禁止情形等内容。相关人员买卖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且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间交易。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严禁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违反规定者将被追究责任并可能受到内部处分。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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