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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歌华有线(600037)11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48.54万元,占总成交额17.0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07 0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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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6日收盘,歌华有线(600037)报收于7.98元,下跌1.36%,换手率1.18%,成交量16.47万手,成交额1.3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48.54万元,占总成交额17.07%。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歌华有线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相关治理制度修订议案,拟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1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48.54万元,占总成交额17.07%;游资资金净流入1097.17万元,占总成交额8.33%;散户资金净流入1151.36万元,占总成交额8.74%。

公司公告汇总

歌华有线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5人,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4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公司三层第九会议室。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歌华有线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由监事会主席宋文玉主持,表决方式为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歌华有线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三层第九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及互联网平台规定时间。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7日。会议审议包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授权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等议案。其中议案1至4为特别决议议案。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二人,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薪酬等事项。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董事会会议记录、档案保存及董事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执行等环节均作出详细规定,并要求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本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仅能对符合条件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严禁对无股权关系企业担保。担保事项需经财务部审核、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公司审计合规部负责监督担保业务执行情况,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需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或终止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每半年度进行现场核查。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177.7884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独立董事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决策权限等。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可决定不超过净资产10%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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