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5日收盘,金浦钛业(000545)报收于2.91元,上涨1.75%,换手率5.05%,成交量49.73万手,成交额1.44亿元。
11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97.1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3.3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33.79万元。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收到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皖0621民初9436号之一),裁定解除对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经查询,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涉及农行南京晓山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市哈达湾支行、工行南京城北支行、招商银行六合支行等四个账户,解除冻结金额合计575,948.50元。本次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事项未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目前上述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累计被冻结资金合计2779.22万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9%,占2024年经审计货币资金总额的16.42%,占2025年三季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39%,占2025年三季度未审计货币资金总额的25.12%。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浦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金浦集团持有公司185,700,000股,占总股本18.82%。本次司法再冻结64,076,394股,占其所持股份34.51%,占公司总股本6.49%。截至公告日,金浦集团累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股份179,351,494股,占其所持股份96.58%。其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2025年10月28日,金浦集团40,376,869股股份完成司法拍卖,尚未过户。若金浦集团未能清偿债务,可能导致其股份被强制执行,引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公司表示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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