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5日收盘,华泰股份(600308)报收于4.42元,下跌1.78%,换手率13.75%,成交量208.63万手,成交额9.24亿元。
11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349.49万元,占总成交额6.87%;游资资金净流入5170.24万元,占总成交额5.6%;散户资金净流入1179.24万元,占总成交额1.28%。
11月5日华泰股份发布公告《华泰股份:华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其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11月5日间合计增持510.7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67%,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24.86%,截止11月5日收盘报4.42元。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10月31日、11月3日、1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经自查及向控股股东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公司主营业务为制浆、造纸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目前生产经营稳定,现金流充裕,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发现需澄清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前期信息披露无需要更正或补充内容。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市场交易风险、生产经营风险及行业风险,审慎决策。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华泰集团为依法存续企业,具备增持主体资格,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本次增持目的为增强投资者信心,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A股股份,累计增持20,834,320股,占总股本1.37%,成交金额75,431,681.55元,增持后持股比例达39.78%。增持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已获交通银行专项贷款支持。本次增持在30%基础上12个月内增持未超过2%,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公司已按规定披露增持计划及进展,将公告增持结果。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华泰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认可,自2024年11月6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7,500万元至15,000万元,比例不超过总股本2%。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5日,华泰集团实际增持20,834,320股,占总股本1.37%,增持金额75,431,681.55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后,华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3,451,743股,占总股本39.78%。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增持合法合规,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本次增持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价值认可,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形成协同效应。公司将继续落实相关举措,推动投资价值合理回归。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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