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利民股份(002734)11月0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尊敬的董秘,控股股东的减持方案,根据三季报窗口期规定,季报公布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因此截至10月16日该减持方案已经结束。请你百忙中,统计一下总共减持了多少股份,二级市场受此减持困扰几个月,利民股份也可以回归正常的走势,开始补涨。
利民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公司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整个减持过程中均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本次减持合法合规。具体减持情况请查看公司发布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相关的公告,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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