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盘,嘉必优(688089)报收于24.0元,下跌1.19%,换手率1.33%,成交量2.25万手,成交额5392.85万元。
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7.37万元,占总成交额7.37%;游资资金净流入261.03万元,占总成交额4.84%;散户资金净流入136.34万元,占总成交额2.53%。
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就中科鸿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的商业秘密纠纷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案金额为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费用15万元,公司无需承担责任,亦无需承担案件受理费。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涉诉产品N-乙酰神经氨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光谷联合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自主研发,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终审胜诉印证了公司知识产权的独立性与有效性,为产品市场开拓扫清障碍。公司将继续推进该产品在人类营养和美妆个护领域的应用。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60,573股,占公司总股本168,309,120股的0.63%,最高成交价28.58元/股,最低成交价23.52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27,921,296.05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为1,500万元至3,000万元,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2025年9月9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35.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要求。公司将继续按规定推进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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