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3日收盘,宝鼎科技(002552)报收于16.3元,上涨0.62%,换手率1.53%,成交量5.62万手,成交额9116.58万元。
11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63.8万元,占总成交额13.86%;游资资金净流出59.46万元,占总成交额0.65%;散户资金净流入1323.25万元,占总成交额14.51%。
11月3日宝鼎科技发生一笔632.4万元的大宗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收购为招远市国资局向招金集团转让金都国投100%股权,收购人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都国投、招金有色均受招远市人民政府实际控制。本次收购不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控股股东仍为金都国投,实际控制人仍为招远市人民政府。收购方式为国有股权转让,资金来源为招金集团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本次交易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收购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事项作出承诺。财务顾问认为收购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收购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形式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的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金都国投间接持有宝鼎科技29.91%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超过30%股份。本次收购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履行现阶段所需批准程序,相关股权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已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重大证券违法行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收购系招金集团受让招远市国资局持有的金都国投100%股权,构成对宝鼎科技的间接收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招金集团、金都国投和招金有色,实际控制人均为招远市人民政府。本次收购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收购资金来源于招金集团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直接股权变动,不影响其独立性,收购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作出承诺。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受让招远市国资局持有的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间接增持宝鼎科技股份。本次收购前,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8.11%股份;收购完成后,合计控制38.02%股份。金都国投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招远市人民政府。本次收购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股权划转,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资金来源为招金集团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人已出具关于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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