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霍普股份(301024)报收于38.67元,上涨2.11%,换手率1.82%,成交量1.12万手,成交额4315.04万元。
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9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97.0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85.11万元。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就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敦煌国昇南都200MW/80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采购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该合同构成重大合同。甘肃电力设计院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由双方合法签署,内容涵盖供货范围、技术性能、合同价款、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质量保证等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真实、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合同签署真实、合法、有效,但不对各方后续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或担保。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敦煌国昇南都200MW/80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储能系统采购合同》,合同金额52,000万元人民币(含税)。合同标的为储能系统,交货期为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分批次交付至施工现场。付款方式按订货款、发货款、剩余款等阶段分期支付。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争议解决方式为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若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双方具备履约能力,合同合法有效。存在因宏观环境变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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