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华兴源创(688001)报收于30.52元,上涨1.03%,换手率1.23%,成交量5.5万手,成交额1.69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7.78万元,占总成交额0.28%;游资资金净流出397.88万元,占总成交额2.36%;散户资金净流入350.1万元,占总成交额2.07%。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华兴源创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25万户,较6月30日增加1558.0户,增幅为14.2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07万股减少至3.5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12.54万元。
华兴源创: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78,599,062.86元,同比增长23.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561,858.79元,同比扭亏为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838,525.04元,去年同期为负值。基本每股收益0.3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4%,同比增加5.65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合计2.4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5.34%,同比下降7.68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方面,年初至报告期末合计9,422,398.44元,主要包括政府补助668.49万元和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460.32万元。
华兴源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因2024年业绩未达标,拟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888,000股,回购价格为12.00元/股加年化0.95%单利,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和制定30项治理制度。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华兴源创: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因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回购注销888,000股,回购价格为12.00元/股加年化0.95%单利利息,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兴源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9日13:00在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6项议案。其中议案4、5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2、3、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2日。
华兴源创: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增设一名职工董事。公司拟废止内部制度1项,修订和制定30项内部治理制度,其中9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此之前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职。
华兴源创: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因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未解锁股份888,000股,占总股本0.20%。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2.00元/股加上年化0.95%单利(按实际天数计算),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办理股份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华兴源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0日15:00-16: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与投资者交流。投资者可于11月13日至19日16:00前通过指定渠道提交问题。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文源、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程忠、董事会秘书冯秀军、独立董事徐文建。
华兴源创: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888,000股,占总股本0.20%,回购价格为12.00元/股加年化0.95%单利银行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因2024年业绩未达标,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未解锁,故启动回购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444,489,843股,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将在清算分配后终止。
华兴源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防范内幕交易。
华兴源创: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议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华兴源创: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下设的独立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审计部有权调阅资料、调查事项、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审计决定。制度明确审计程序及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审计重点。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现重大缺陷应及时上报。
华兴源创: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需履行审批手续,投资项目应按计划进度实施。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华兴源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权益。关联方包括控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签订书面协议,价格公允。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达一定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重大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
华兴源创: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华兴源创: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公司制定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禁止通过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无真实交易背景开具票据等方式提供资金。关联交易须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负责审议相关事项,超权限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注册会计师须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若发生侵占,董事会应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可申请冻结股份。原则上占用资金应以现金清偿。
华兴源创: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收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合作、证券投资等。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依权限审批,重大事项需披露。总经理为实施负责人,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与效益评估,内审法务部门负责合规审查与监督。投资实行全过程管理,明确人事派出、资产盘点、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机制。
华兴源创: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签署担保文件。担保对象需具备较强偿债能力,严禁为存在财务造假、债务违约等情况的单位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定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批,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履行更严格程序。担保合同须书面订立,财务部门负责经办与后续跟踪,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兴源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完善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责,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支持及合理津贴。
华兴源创: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华兴源创: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是公司与交易所及监管部门的指定联络人。任职者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及相关资格证明,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或被监管机构处罚等情况。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有权列席相关会议、查阅文件资料。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并及时公告。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3个月内须完成新聘。
华兴源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领取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领取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津贴,定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依据考核制度发放。薪酬体系可随经营状况调整。若财务报告因财务造假等错报追溯重述,将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
华兴源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人的股份管理。相关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情形下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股份变动须在事实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及重大事项披露期内买卖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
华兴源创:公司章程(2025.10)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4,448.984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经营范围包括TFT-LCD液晶测试系统、工业自控软件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七名,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利润分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现金分红条件明确,内部审计制度健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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