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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开开实业(600272)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7.92万元,占总成交额2.9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1-03 08: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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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开开实业(600272)报收于13.36元,上涨1.37%,换手率2.2%,成交量3.52万手,成交额4697.1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7.9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62.69万元。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2.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减少87.3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7.92万元,占总成交额2.94%;游资资金净流入162.69万元,占总成交额3.46%;散户资金净流出24.77万元,占总成交额0.53%。

股本股东变化

(无相关内容)

业绩披露要点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281,925,155.02元,同比增长10.38%;年初至报告期末825,068,517.03元,同比增长10.76%。
利润总额:本报告期7,220,890.12元,同比减少33.01%;年初至报告期末34,042,036.66元,同比减少48.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1,066,856.42元,同比减少70.33%;年初至报告期末12,867,809.67元,同比减少6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2,850,363.44元;年初至报告期末157,990.21元,同比减少87.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26,778,068.46元;年初至报告期末130,572,209.73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0.003元,同比减少78.57%;年初至报告期末0.052元,同比减少63.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0.003元,同比减少78.57%;年初至报告期末0.052元,同比减少63.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0.15%,下降0.46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2.04%,下降3.64个百分点。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1,758,456,474.2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776,525,388.2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5.48%。

机构调研要点

(无相关内容)

公司公告汇总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定价公允、决策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细则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控制与监督。关联交易需根据金额和性质履行相应的披露和审议程序,重大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可进行年度预计。部分交易可豁免审议与披露。细则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披露内容及决策程序的特别要求,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见“业绩披露要点”部分。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9,651,945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依据新《公司法》规定,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多项治理制度。提名庄虔贇、朱芸、刘光靓、陈珩、龚伶伶、焦志勇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玉臣、徐宗宇、夏瑜杰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本届监事会继续履职。表决结果为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1日14:00在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7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3日(A股)和11月18日(B股)。会议将审议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7项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2项累积投票议案。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第1、8、9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现场登记地点为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2025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年前三季度关闭1家零售门店,建筑面积41.40平方米,无新增门店。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共有自营零售门店16家,建筑面积4,536.65平方米,主要位于上海市静安区。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80,750.22万元,其中医药板块77,622.88万元,服装板块2,643.16万元,其他484.18万元;主营业务毛利11,990.54万元,医药板块11,369.41万元,服装板块249.85万元,其他371.28万元。按地区分,上海地区营业收入79,504.13万元,同比增长12.89%;上海以外地区营业收入1,246.09万元,同比下降38.9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玉臣)
董事会提名张玉臣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监管规定,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名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确认其资格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声明真实、准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玉臣)
本人张玉臣,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最近36个月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将独立履职,若不再符合资格将主动辞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夏瑜杰)
董事会提名夏瑜杰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符合监管规定,具备独立性,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股1%以上,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已核实其资格并确认符合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夏瑜杰)
本人夏瑜杰,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关联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将依法履职,若不再符合资格将主动辞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宗宇)
董事会提名徐宗宇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符合监管规定,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无重大失信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与经验,拥有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资质,并有五年以上会计全职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宗宇)
本人徐宗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关联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会计专业资质及5年以上会计全职工作经验。本人承诺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拟进行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庄虔贇、朱芸、刘光靓、陈珩、龚伶伶、焦志勇。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张玉臣、徐宗宇(会计专业人士)、夏瑜杰,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通过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候选人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本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选举完成前继续履职。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9,651,945股,注册资本由243,000,000元变更为262,651,945元,总股本增至262,651,945股。根据新《公司法》规定,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公司治理结构等内容,并同步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等工作经验,且与公司无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和履职条件,相关事项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更换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由9至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3,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与ESG、提名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审议财务预算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交易等情形的表决。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决议达到披露标准的应及时公告。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召集需遵守程序规定,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提案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表决遵循相关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公司章程附件。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2,651,945元,股本结构为A股占69.54%、B股占30.46%。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董事会由9至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利润分配政策强调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并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章程还明确了财务会计、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重大事件须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配合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闲置资金可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但需履行审议程序。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均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披露。公司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接受保荐机构现场调查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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