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时代新材(600458)报收于14.6元,上涨1.6%,换手率2.57%,成交量20.78万手,成交额3.06亿元。
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13.32万元,占总成交额2.33%;游资资金净流出2640.35万元,占总成交额8.63%;散户资金净流入1927.03万元,占总成交额6.3%。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18万户,较6月30日增加1.05万户,增幅为33.6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63万股减少至2.2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3.63万元。
时代新材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49.49亿元,同比上升14.42%;归母净利润4.28亿元,同比上升40.52%;扣非净利润3.7亿元,同比上升35.34%。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56.93亿元,同比上升29.2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5亿元,同比上升50.8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37亿元,同比上升88.69%;负债率68.25%,投资收益624.56万元,财务费用1.5亿元,毛利率15.35%。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时代新材251,418,735股股份(占总股本27.00%)无偿划转至中国中车。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车株洲所持股比例由31.41%降至4.41%,中国中车将直接持有27.00%股份,成为直接控股股东,时代新材实际控制人仍为中车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划转不涉及现金交易,不改变上市公司控制权。相关表决权委托同步调整。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批准、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中登公司过户登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6个月内未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中国中车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时代新材251,418,735股股份(占总股本27%)无偿划转至中国中车。本次划转后,中国中车将直接持有27%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受托行使中车株洲所等9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22.69%股份表决权,累计控制公司49.69%表决权。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由中车株洲所变更为中国中车,实际控制人仍为中车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划转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企业间调整,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相关事项尚需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及上交所合规确认,并办理过户登记。
中国中车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其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所持有的时代新材251,418,735股股份(占总股本27.00%),并受托行使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11,252,638股股份(占总股本22.69%)的表决权,合计控制上市公司49.69%的表决权。本次收购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中车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收购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完成过户登记。
中国中车拟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其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所持有的时代新材251,418,735股股份(占总股本27.00%),并受托行使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11,252,638股股份(占总股本22.69%)的表决权,合计控制上市公司49.69%的表决权。本次划转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中车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条件。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完成过户登记。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6.93亿元,同比增长29.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亿元,同比增长50.87%;扣非净利润为1.37亿元,同比增长88.6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49.49亿元,同比增长14.42%;归母净利润为4.28亿元,同比增长40.52%。总资产为268.4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0.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7.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3亿元,同比增长64.45%。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弘辉科技股权的议案。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如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收购旨在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层级压减要求,理顺股权关系。中国中车将直接控股时代新材,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一致行动人将其合计持有时代新材22.69%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中国中车行使,中国中车合计控制49.69%表决权。本次划转不涉及资金支付,不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无重大民事诉讼。
本次收购为中车株洲所将其持有的时代新材27.00%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中车,并由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22.69%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中国中车行使。划转后中国中车合计拥有49.69%表决权,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中车,实际控制人仍为中车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相关程序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必要步骤,尚需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及上交所合规确认。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