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周复盘 - 正文

每周股票复盘:万德斯(688178)股东户数下降11.74%,公司取消监事会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11-02 09:33: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万德斯(688178)报收于26.82元,较上周的26.47元上涨1.32%。本周,万德斯10月28日盘中最高价报27.68元。10月30日盘中最低价报26.05元。万德斯当前最新总市值22.8亿元,在环境治理板块市值排名92/10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991/5163。

本周关注点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9月30日股东户数为3714户,较6月30日减少11.74%。
  • 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3695.35万元,同比下降877.25%。
  • 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10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714.0户,较6月30日减少494.0户,减幅11.7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02万股增至2.2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3.71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主营收入3.62亿元,同比下降10.9%;归母净利润-3695.35万元,同比下降877.25%;扣非净利润-4018.3万元,同比下降1548.96%。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54亿元,同比上升12.0%;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51.83万元,同比下降193.9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48.15万元,同比下降193.47%。负债率为50.59%,投资收益-67.33万元,财务费用1341.01万元,毛利率14.36%。

公司公告汇总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共2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后者包括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管理制度。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军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143,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04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多项治理制度修订与废止议案,包括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管理制度》。议案1、2.01、2.02、2.03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会议,认为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梅学奎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梅学奎原为非职工董事,现变更为职工董事,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变。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规定。梅学奎,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奇瑞控股、芜湖瑞源物流、安徽麦卡出行、合肥瑞丞私募基金、芜湖奇瑞资本等企业财务相关职务,现任公司职工董事、财务总监。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符合任职资格。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德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