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新钢股份(600782)报收于4.2元,较上周的3.97元上涨5.79%。本周,新钢股份10月30日盘中最高价报4.33元。10月29日盘中最低价报3.96元。新钢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133.67亿元,在普钢板块市值排名15/2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426/5163。
截至2025年9月30日,新钢股份股东户数为3.82万户,较6月30日减少5100户,减幅11.78%。户均持股数量由7.27万股增至8.3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4.83万元。
新钢股份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主营收入272.25亿元,同比下降12.68%;归母净利润3.6亿元,同比上升162.21%;扣非净利润1.19亿元,同比上升109.79%。第三季度单季主营收入97.13亿元,同比下降0.24%;单季归母净利润2.49亿元,同比上升149.46%;单季扣非净利润1.81亿元,同比上升122.6%。负债率44.41%,毛利率3.96%,财务费用4201.18万元,投资收益2.6亿元。
新钢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前三季度为272.25亿元,同比下降12.68%;第三季度为97.13亿元,同比下降0.24%。利润总额前三季度为4.25亿元,同比增长195.70%;第三季度为2.62亿元,同比增长156.23%。归母净利润前三季度为3.60亿元,同比增长162.21%;第三季度为2.49亿元,同比增长149.46%。扣非净利润前三季度为1.19亿元,同比增长109.79%;第三季度为1.81亿元,同比增长122.60%。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第三季度为11.93亿元,同比增长168.30%;前三季度为4.78亿元,同比下降54.37%。基本每股收益前三季度为0.113元,同比增长161.41%;第三季度为0.078元,同比增长148.8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前三季度为2.48%,比上年度末提升4.70个百分点。总资产为487.00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6.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64.5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24%。
新钢股份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对外披露。会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每10股派现0.10元(含税),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价格由2.15元/股调整为2.14元/股,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10月3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4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4元/股,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技能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上述授予安排。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出,公司预留授予日定为2025年10月31日,处于交易日且不在敏感期。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相关调整与授予事项合规。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已履行必要程序。授予价格由2.15元/股调整为2.14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31日,授予对象9人,包括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胡静及其他核心员工。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72个月,限售期24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比例分别为33%、33%、34%。公司尚需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后续手续。
新钢股份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说明,本次调整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价格仍高于1元,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均确认调整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新钢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明确,本次授予对象包含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共9名,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七十二个月,限售期24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且高管在授予前六个月内无卖出公司股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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