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利群股份(601366)报收于4.54元,下跌0.44%,换手率0.71%,成交量6.47万手,成交额2946.11万元。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2.13万元,占总成交额14.33%;游资资金净流出17.87万元,占总成交额0.61%;散户资金净流入440.0万元,占总成交额14.94%。
截至2025年9月30日,利群股份股东户数为2.89万户,较6月30日增加405户,增幅1.42%;户均持股数量由3.2万股下降至3.1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4.28万元。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对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出席股东共2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397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3487%,反对占0.6291%,弃权占0.022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占96.6782%。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7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长徐瑞泽女士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0,052,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97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A股股东同意票数为476,925,8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3487%;5%以下股东对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0,996,086股,占该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8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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