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0日收盘,三 力 士(002224)报收于4.49元,上涨1.58%,换手率5.41%,成交量43.64万手,成交额1.97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93.4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017.8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75.58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三力士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12万户,较9月10日增加8.0户,增幅为0.0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76万股减少至1.7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84万元。
财务报告
三力士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7.14亿元,同比上升21.75%;归母净利润2765.11万元,同比下降45.76%;扣非净利润1920.71万元,同比下降47.41%;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74亿元,同比上升14.2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65.69万元,同比下降78.0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24.93万元,同比下降108.39%;负债率22.83%,投资收益-170.82万元,财务费用-1112.55万元,毛利率21.67%。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50元/股,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预计回购数量为4,615,385股至9,230,7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1%至1.02%。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董事、控股股东等在未来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影响控制权及上市地位。若回购股份未能全部授出,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吴琼瑛女士提交的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吴琼瑛女士持有公司10.76%股份,提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旨在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提议内容包括: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价格不超过6.5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按此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4,615,385至9,230,769股,约占总股本的0.51%至1.02%。提议人提议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后续无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2025年三季度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为273,556,525.5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14,303,749.7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8,656,880.1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78%;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7,651,146.4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1,249,332.5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8.3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9,207,065.2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7.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3,292,951.6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5.27%。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0.01元/股,比上年同期下降75.5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04元/股,比上年同期下降33.33%。
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0.01元/股,比上年同期下降75.5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04元/股,比上年同期下降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为0.00%,比上年同期下降1.00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10%,比上年同期下降28.50个百分点。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为4,201,640,247.52元,比上年度末增长9.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为3,241,274,905.51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57%。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体董事签署确认意见。会议选举吴琼瑛女士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同意选举陈琪耀、陈亚东、屠世超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陈琪耀为召集人。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6.50元/股,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6,000万元,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公告已刊登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绍兴市柯桥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6,204,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65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53,854,3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8%,该议案获特别决议通过。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占比66.4513%。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琼瑛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6,204,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65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53,854,33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8%;反对1,900,625股,占0.7418%;弃权449,200股,占0.1753%。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显示:同意4,654,39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4513%;反对1,900,625股,占27.1354%;弃权449,200股,占6.4133%。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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