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盘,长华化学(301518)报收于34.0元,上涨1.22%,换手率11.43%,成交量6.11万手,成交额2.11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30.6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142.2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572.91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长华化学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4万户,较9月19日增加4367.0户,增幅为45.1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5万股减少至9981.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7.58万元。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其中后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7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江苏扬子江化工园北京路20号公司行政楼5楼5008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修订稿)、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议案。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交易时段及当日9:15至15:00。登记方式包括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7:00。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长华化学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表实施专项审核,认为其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允反映各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分别为8,220,551.32元、5,798,455.13元、2,516,073.97元、1,108,985.68元。主要项目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损益等。2022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为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报告仅供公司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902,53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825,059,369.81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9,869,431.99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76,520,441.40元。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节余资金用途,用于投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121,347,500.00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累计理财收益809.59万元,利息收入307.95万元。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未达预期效益,原因为行业竞争加剧及原材料价格波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确认11名激励对象均为在职核心骨干员工,不具备董事、监事、高管或持股5%以上股东身份,亦无《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激励对象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范围要求,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条件已成就。委员会同意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7日,授予价格为10.79元/股,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8.671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8.6718万股,授予价格为10.79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本次授予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预留部分的100%。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归属安排为两个归属期,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归属比例50%;第二个归属期自24个月后,归属比例50%。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2025年至2028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预计总摊销费用202.27万元。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核心骨干员工共计11人,获授数量为8.6718万股,占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3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激励对象均为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7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8.6718万股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79元/股。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出现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对象、数量及价格均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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