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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恒烁股份三季报 - 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18.76%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30 0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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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盘,恒烁股份(688416)报收于60.4元,下跌1.48%,换手率11.66%,成交量7.61万手,成交额4.6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9日主力与游资资金净流入均超2100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204.1万元。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恒烁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主营收入同比增长52.66%,归母净利润亏损收窄18.76%。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向66名激励对象授予107.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00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01.07万元,占总成交额4.48%;游资资金净流入2103.03万元,占总成交额4.49%;散户资金净流出4204.1万元,占总成交额8.97%。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恒烁股份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3.06亿元,同比上升16.02%;归母净利润-9532.92万元,同比上升8.83%;扣非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上升10.89%;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32亿元,同比上升52.6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454.67万元,同比上升18.7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886.48万元,同比上升16.64%;负债率9.06%,投资收益767.43万元,财务费用-21.02万元,毛利率13.7%。

公司公告汇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经核查,28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2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276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XIANGDONG LU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5年10月16日经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当日,向66名激励对象授予107.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00元/股。授予日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且为交易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后续将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9日,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0月28日。本次归属人数为28人,归属数量为7.6276万股,授予价格为23.72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1.73%,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1.15%。个人层面,除1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28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同时,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未达目标值,合计作废2.2724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及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计划相符。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9日,同意以27.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6名激励对象授予107.9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显示,本次激励计划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107.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其中,核心技术人员张峰获授2.00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85%,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其他激励对象为65名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合计获授105.90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8.15%,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所有激励对象通过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向66名激励对象授予107.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00元/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0%。本次激励计划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9日,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归属安排分为三期,分别在授予后12、24、36个月起归属,比例为40%、30%、30%。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法律意见书认为授予事项合规。相关公告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50万股;因公司2024年度业绩达到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触发值但未达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1.15%,需作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7724万股。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2.2724万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作废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激励计划实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法律顾问均认为本次作废合法合规。公司需按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9日,归属期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0月28日。本次拟归属数量为7.6276万股,归属人数为28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1.73%,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1.15%。除1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2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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