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莱尔科技(688683)报收于34.9元,下跌0.17%,换手率0.84%,成交量1.31万手,成交额4516.98万元。
10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3.86万元,占总成交额7.39%;游资资金净流出378.02万元,占总成交额8.37%;散户资金净流入44.16万元,占总成交额0.98%。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745户,较6月30日增加232户,增幅6.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42万股减少至4.1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42.04万元。
莱尔科技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51亿元,同比上升78.02%;归母净利润3082.19万元,同比上升11.64%;扣非净利润2830.08万元,同比上升26.7%。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67亿元,同比上升92.1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088.94万元,同比上升8.3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51.24万元,同比上升66.65%。负债率为36.41%,毛利率为18.62%,财务费用为-8.54万元,投资收益为0.38万元。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67亿元,同比增长92.17%;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6.51亿元,同比增长78.02%,主要系新能源电池集流体业务收入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单季度同比增长66.65%,主要因营业收入增长带动毛利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达5302.26万元,同比增长49.36%,主因为本期加大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减少现汇支付。研发投入累计3224.63万元,同比增长37.06%。基本每股收益0.20元,同比增长11.1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4%,同比增加0.32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7.9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3.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2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4%。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决定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责,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会议还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放弃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并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三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6日,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监督职责,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条款进行删除和调整。同时修订或制定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治理制度,相关修订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提名人范小平提名杨向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
杨向宏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与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承诺依法履职并保持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包强先生因连续任职满六年申请离任,公司提名杨向宏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李祥军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向宏拟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大为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周焰发拟将其持有的10%股权转让给公司董事、总经理龚伟全,转让价格为10,666,582.06元。公司拟放弃该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程序,不影响公司对佛山大为的控制权。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严禁通过拆借、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方式提供资金。董事会、财务部门、审计委员会共同负责防控与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将采取追责及资产保全措施。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均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管等职权。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定相关人员不得在年报公告前15日内、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在上市后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相关人员须及时申报持股变动情况,严禁融券卖出或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并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包括定期报告、重大投资、资产变动等未公开信息。公司在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人员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
公司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由董事会管理,审计委员会和保荐机构监督。募集资金应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或还贷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选聘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不得为个别机构量身定做条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
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处理方式包括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相关事项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存档不少于十年,信息泄露或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董事、高管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移交全部公司文件,离职后半年内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下设舆情办负责监测、收集、分析舆情信息。舆情分为一般和重大两类,重大舆情需成立专项小组,及时披露信息,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应对。
公司建立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知悉重大事项后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追究责任。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应定期或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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