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恒工精密(301261)报收于80.7元,下跌0.35%,换手率3.8%,成交量1.42万手,成交额1.14亿元。
10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6.6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7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98.38万元。
10月28日恒工精密发生一笔203.36万元的大宗交易。
截至2025年9月30日,恒工精密股东户数为1.68万户,较9月10日增加12.0户,增幅0.07%。户均持股数量由5223.0股下降至5219.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9.8万元。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7日,授予价格46.07元/股,向12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不调整实施内容和投资总额。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恒工精密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当前主要矛盾为下游需求旺盛与产能不足,优先推进“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和“流体装备核心部件扩产项目”,导致研发中心项目进度滞后。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影响募投项目实质性进展,亦不损害股东利益。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延期符合监管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恒工精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公司已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5年10月21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对象名单已完成内部公示且无异议。2025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当日,向127名激励对象授予35.8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7元/股。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适当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计划相符。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向12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07元/股。本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7日。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外籍员工。首次授予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1%。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分三期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20%、30%、50%。公司层面设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增长目标,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影响归属比例。股份支付费用预计总摊销1,347.43万元,将在2025年至2028年期间分期计入成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法律顾问均确认授予条件已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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