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个股动态 - 正文

亮晴控股(08603.HK)披露成立合资公司,10月28日股价上涨1.38%

来源:证星港股动态 2025-10-28 17:52: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10月28日收盘,亮晴控股(08603)报收于2.21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1.38%,该股当日开盘2.22元,最高2.22元,最低2.21元,成交额达15.49万元。近52周最高4.0元,最低0.55元。

近日,亮晴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03)与合资伙伴I(NAGAWA Pharmaceutical Co., Ltd)及合资伙伴II(Mirxes Pte Ltd.)订立合资协议,同意于香港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百万港元,以现金缴足。合资公司将由亮晴控股、合资伙伴I及合资伙伴II分别拥有75%、20%及5%权益,并视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账目将综合入账。

根据公告,合资公司主要于香港及选定亚太国家从事抗衰老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研发及销售业务。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亮晴控股有权提名三名董事及董事会主席,合资伙伴有权提名两名董事。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若向第三方转让,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合资伙伴I为日本制药公司,专注抗衰老技术,包括精准生物年龄分析及基于外泌体、脂质体等技术的个性化干预产品。合资伙伴II为Mirxes Holding Company Limited的全资附属公司,总部位于新加坡,专注分子诊断及肿瘤学相关检测技术,拥有研发、临床及生产设施。

亮晴控股为香港医学美容服务供应商,于铜锣湾、尖沙咀、旺角及中环经营医学美容中心。董事会认为,成立合资公司可结合各方在生物科技研发、制造及客户拓展的优势,由外在美容服务转型为提供全方位美容及健康解决方案,提升客户终身价值,创造可持续收入。

根据GEM上市规则,成立合资公司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股东批准。董事认为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最新公告列表

  • 《须予披露交易成立合资公司》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亮晴控股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