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7日收盘,大湖股份(600257)报收于5.55元,下跌1.07%,换手率3.36%,成交量16.19万手,成交额8969.03万元。
10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13.53万元,占总成交额12.42%;游资资金净流入175.91万元,占总成交额1.96%;散户资金净流入937.62万元,占总成交额10.45%。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现场会议有2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6.7683%;网络投票有288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22.4370%。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人员资格合法。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全称、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081%,反对占0.2701%,弃权占0.0218%。中小投资者中,同意占92.3236%。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0257,证券简称:大湖股份,公告编号:2025-04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湖南省常德市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2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546,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05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全称、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A股股东同意140,136,665股,占比99.7081%。5%以下股东对该议案同意票数为4,933,743,占比92.3236%。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决议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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