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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正裕工业(603089)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8.38万元,占总成交额0.9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27 06: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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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4日收盘,正裕工业(603089)报收于15.75元,上涨1.42%,换手率2.21%,成交量5.31万手,成交额8354.0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8.38万元,占总成交额0.94%。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正裕工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上交所受理,拟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0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8.38万元,占总成交额0.94%;游资资金净流出208.96万元,占总成交额2.5%;散户资金净流入130.58万元,占总成交额1.56%。

公司公告汇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其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30,295.23万元,其中外销收入189,338.08万元,占82.22%。存货账面价值为60,373.12万元,计提跌价准备6,855.08万元。公司本期净利润为92,213,691.0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918,563.16元。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最高为100%。公司存在关联方交易及资金拆借情况,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为351.18万元。资产负债表日后,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并计划进行利润分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用于“正裕智造园(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发动机密封件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5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366,056.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8,226.49万元。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广发证券担任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同意推荐其本次发行股票上市。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公司注册资本240,033,268元,股票代码603089.SH。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366,056.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8,226.49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35,598.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850.32万元。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注册。募集资金拟用于“正裕智造园(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同意推荐其发行上市。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72,009,9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用于正裕智造园(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限售期为6个月。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公司具备发行主体资格,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控股股东为正裕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郑连松、郑连辉、郑连平。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正裕工业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用于正裕智造园(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发动机密封件和橡胶减震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出口海外市场,客户集中于欧美等地区。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超80%。公司存在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贸易壁垒等风险。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扩大产能,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公司已建立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拥有191项专利,与国际知名汽配采购商保持长期合作。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07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后,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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