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4日收盘,中船特气(688146)报收于40.48元,上涨2.46%,换手率2.68%,成交量3.88万手,成交额1.56亿元。
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57.3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901.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455.96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19万户,较6月30日减少2307户,减幅16.2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72万股增至4.4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95.21万元。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营业收入
本报告期为567,371,054.77元,同比增长19.36%;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为1,607,244,514.48元,同比增长14.90%。
利润总额
本报告期为72,725,411.48元,同比增长11.6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68,903,578.74元,同比减少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报告期为67,659,557.16元,同比增长18.1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45,496,529.29元,同比增长3.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本报告期为60,527,254.85元,同比增长21.4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10,866,411.00元,同比增长15.93%。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与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均为0.13元,同比增长18.18%;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0.46元,同比增长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为1.21%,同比增加0.15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37%,同比增加0.02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17,659,898.28元,同比增长11.62%。
研发投入
本报告期为29,446,126.62元,同比减少0.9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84,844,228.69元,同比减少9.2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报告期为5.19%,同比下降1.06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28%,同比下降1.40个百分点。
资产与权益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为7,433,780,327.28元,同比增长17.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669,582,225.01元,同比增长2.09%。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取代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变更为保障审计安排、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经选聘程序确定。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无异议。容诚所成立于1988年,具备证券服务资格,2024年末拥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收入25.10亿元,承担51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383家。项目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受处罚。审计费用为66.50万元,较上年下降13.07%。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业绩披露要点”章节。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同意呼和浩特子公司《NF3电解槽制造工艺改进及智能化产线应用研究》等两个研发项目立项;审议通过《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意投资978.00万元建设肥乡分公司一区综合废水处理项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同意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接收控股股东派瑞科技拨付的20,000万元国有资本金,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2025年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年中变更)及公司运营基本管理制度;决定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1日14时30分在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103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审议事项为《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6日,A股股东可参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3:30-15:00,地点为夜视仪大楼106会议室,异地股东可信函登记。联系方式:电话0310-7183500,邮箱ir@pericsg.com。会议预计半日,费用自理。
中国船舶集团向公司控股股东派瑞科技拨付2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专项用于“电子特气研制”项目。因公司暂不具备注资条件,派瑞科技将通过中船财务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拨付该资金,贷款金额20,000万元,期限3年,年利率0.5%,待条件具备时转为股权投资。派瑞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船财务与公司同受中国船舶集团控制,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中船特气通过控股股东接收2亿元国有资本金并以委托贷款方式实施,用于“电子特气研制”项目,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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