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4日收盘,创维数字(000810)报收于13.5元,上涨0.52%,换手率1.95%,成交量21.65万手,成交额2.95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20.4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789.9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110.4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35万户,较10月10日减少4611.0户,减幅为5.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6万股增加至1.5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0.38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456,362,934.12元,上年同期调整后为6,618,372,618.52元,同比减少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为85,859,272.74元,上年同期调整后为236,477,079.44元,同比减少63.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为83,389,045.85元,上年同期调整后为201,302,219.21元,同比减少58.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83,628,442.57元,上年同期调整后为452,902,302.18元,同比减少118.47%。
基本每股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0752元/股,上年同期调整后为0.2071元/股,同比减少63.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34%,上年同期调整后为3.68%,同比下降2.34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70.68%,主要系预付供应商材料款及预付费用增加。
存货较期初增长39.35%,主要系战略备料和客户提前备货导致增加。
在建工程较期初下降31.92%,主要系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本期验收转固导致减少。
应付账款较期初增长31.66%,主要系战略备料导致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长1659.06%,主要系折旧与摊销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库存股较期初下降100.00%,原因为本期注销库存股。
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财务费用为-53,010,934.3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90%,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
投资收益为-19,187,387.8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5.80%,主要系本期远期外汇交割产生的投资收益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为-52,644,809.1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83%,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增加。
所得税费用为-19,564,174.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0.07%,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减少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628,442.5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8.47%,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减少以及战略备料支出导致现金流净额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514,305.4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53.42%,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筹资保证金增加。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共八章五十二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由董事会领导,财务总监全面负责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信息化等工作。公司实行统一会计政策,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利润分配规定。财务报告须按规定编制与披露,会计档案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销毁。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原因见“业绩披露要点”部分。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470,226.89元。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9,609户。前十大股东中,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持股51.21%,为第一大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与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为法定一致行动人。公司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拟授予860万股限制性股票。部分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同意通过,无反对或弃权票。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定价,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4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六项提案。其中多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至19日,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创维大厦A座16楼证券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修订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涉及增加职工权益保护、调整法定代表人职责、优化股东权利与义务、细化股份回购与财务资助规定、强化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完善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职能等内容。修订后“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相关条款序号及引用同步更新。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拟以11,644万元向创维集团转让蜂驰电子40%股权,并放弃对蜂驰电子11,462万元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创维集团将以其持有的安时达公司100%股权作价10,420万元对蜂驰电子增资。交易完成后,深圳创维数字对蜂驰电子持股比例由84%降至32.40%,蜂驰电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蜂驰电子2025年8月31日净资产为6,033.21万元,2025年1-8月净利润1,504.50万元;安时达公司同期净资产7,371.64万元,净利润101.92万元。交易预计对公司2025年利润影响金额约为19,189.17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障股东权益。应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定期报告需经董事、高管签署确认意见。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建立内幕信息保密机制,明确知情人范围。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子公司及控股股东须配合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管理,违规行为将追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潜在关联人。关联交易事项涵盖商品购销、资产转让、提供资金、担保等。公司设定分级审批权限,分别由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审查,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或评估。信息披露依金额和占比要求及时公告,日常关联交易可进行年度预计并披露。关联董事、股东在表决时应予回避。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应提供履职所需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后执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权益条件的审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提出薪酬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资料准备与决议执行,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并提出建议,检查相关事项实施情况。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决策程序包括投资评审小组初审、立项、可行性分析及提案提交。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可采取通讯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遴选、审核及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提出建议。董事会应尊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出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建议,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下设审计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须保存至少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公司设立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治理工作。ESG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ESG发展趋势,制定ESG战略,监督各业务板块ESG体系运行,审议ESG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决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记名投票等。ESG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及执行决议。出席会议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授权不得披露信息。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审计工作管理,提升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开展审计活动,配置不少于三名专职审计人员。审计范围涵盖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重点关注对外投资、资产买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工作计划和报告,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现重大缺陷应及时报告。公司应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修订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各层级、方面及业务环节。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规经营、提升效益效率、保障资产安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制度涵盖内部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重点强化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的控制。公司建立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并报告,董事会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完整性,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及信息披露。内幕信息包括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重大风险事项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及相关外部人员。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登记知情人信息,并在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备案。严禁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违者将被追责。公司对违规泄露、交易行为将采取处罚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及知情人档案登记报送。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回购股份等。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外部人员。公司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信息公布前,严禁对外传送、传播。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合规提醒等职责。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公司聘任、解聘董事会秘书需符合规定程序,并及时公告。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公司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保障信息保密,协调监管沟通,参与董事会决策支持,维护股东名册等资料。其职权包括筹备会议、记录决议、督促合规、接受监管问询等。公司各部门应予以配合。若履职不当或违规,公司将依法解聘。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相互了解与信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制度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业务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下设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沟通、投资者接待、媒体合作、网络平台建设及危机处理等。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分析师会议、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禁止选择性披露,强调对所有投资者平等对待。制度还规定了对员工的培训要求及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注意事项,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报送信息及外部使用人使用信息的行为。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称信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须履行经办人说明、部门领导、分管副总、董事会秘书审核及董事长批准程序,并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签订保密协议。在公司依法披露前,禁止外部单位或个人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交易。若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将依法追责。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要求赔偿并报告监管机构。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公司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包括拟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内部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他管理人员任免及员工奖惩,审批日常费用支出,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合同、资产处置等事项。总经理须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细则还规定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提名与职责,以及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禁止行为、回避制度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修订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保密、合规披露、高效低耗及互动沟通原则。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各类沟通活动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签署承诺书,防范信息泄露。公司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记录活动详情,并在必要时通过公告或网站披露相关信息。如发生信息泄露,须立即报告并公告。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须专户存储,实行三方监管协议。资金使用须严格按发行文件承诺的项目执行,变更用途需经股东会批准并披露。闲置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应重新论证并披露。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程序。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融资融券交易中的股份亦纳入管理。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包括:公司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重大事件披露前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后次一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修订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信息内部传递畅通,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规范信息披露工作。适用范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相关人员等责任主体需对所提供信息负责。内部报告事项包括定期报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资产变动、公司经营或环境重大变化、管理层变动、募集资金变更等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责任人应在事项发生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报告,未及时报告将承担责任。责任人具有保密义务,因失职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将被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公司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的管理。审计委员会应学习监管要求,参与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书面记录督促情况。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需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再次审阅并形成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同时,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相关文件须在年报中披露。财务总监负责协调沟通,保障审计委员会履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本规程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各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掉期、期权、货币互换等。公司须以实际经营为基础,仅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支预测金额,交割日期应与收付款时间匹配。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审计部负责监督,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合规性。交易需经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公司须及时披露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千万元的情况。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因不履行职责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赔偿损失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如主观恶意、打击报复、阻挠调查等;有主动纠错、不可抗力等情况可从轻或免于处理。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合规、及时、公平。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可能导致违反保密规定、引发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需提交书面材料并经内部审核程序,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并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相关信息须妥善保存不少于十年。涉及商业秘密的,还需登记认定理由、影响分析及知情人名单。年度报告等公告后十日内,应将相关材料报送证监局和深交所。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暂缓、豁免或未及时披露的行为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风险管理制度》,旨在提升管理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涵盖战略、经营、市场、财务和法律风险。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高管层及各部门组成的三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自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风险管理目标包括控制风险在可承受范围、确保信息真实可靠、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经营效率。工作流程包括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制定应对策略、实施解决方案及监督改进。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担保行为、控制风险。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签署担保文件。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资信,严禁为经营恶化、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单位担保。董事会或股东会按权限审批担保事项,关联担保需回避表决。一年内担保超总资产30%须股东会特别决议。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并落实反担保措施。财务部负责资信调查、手续办理及后续跟踪,法务部参与法律审查与纠纷处理。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状况,及时披露担保信息,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公司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为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向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各自计算投票权。股东投票权使用不得超过其合法拥有数量,否则选票无效。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的投票权。若候选人得票相同且影响当选名额,需再次选举。一次投票未足额选出董事的,需另行补选。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总量为8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激励对象共121人,包括董事、高管、研发技术、营销及运营管理类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授予价格为6.92元/股,依据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定。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必要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关联董事赫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交易所涉及的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420.0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家电售后服务、商品销售及光伏电站、充电桩运维服务。2024年营业收入82,933.35万元,净利润1,128.46万元。评估结论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影响,使用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交易所涉及的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29,110.00万元。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报告由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师为刘俊、石永刚,报告日为2025年8月19日。
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5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290,010,250.75元,净利润15,045,012.29元。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93,125,539.13元,负债合计32,793,426.3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0,332,112.8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20,352.24元。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5年8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总计367,444,896.05元,负债合计293,728,505.74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3,716,390.31元。2025年1-8月合并利润表显示,营业总收入726,194,268.65元,净利润1,019,167.3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380,581.43元。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由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审计报告显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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