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ST西发(000752)10月2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公司是否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满一年后申请摘帽?即2025年12月9日以后申请撤销st帽子?
ST西发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并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具体申请情况,请您关注公司公告,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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