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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宁波能源(600982)10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14.0万元,占总成交额8.2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23 02: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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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2日收盘,宁波能源(600982)报收于4.8元,下跌0.62%,换手率2.05%,成交量22.9万手,成交额1.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2日主力与游资资金均呈净流出,散户资金净流入1879.29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宁波能源拟按40%股权比例向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增资2,705.60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决定放弃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涉及法定代表人界定及对外投资审批权限调整。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14.0万元,占总成交额8.29%;游资资金净流出965.3万元,占总成交额8.76%;散户资金净流入1879.29万元,占总成交额17.05%。

公司公告汇总

宁波能源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按40%股权比例向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增资2,705.60万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同意与宁波神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骥择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850万元,持股3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确定董事长和总经理年薪(税前)均为56.58万元,副职领导人平均年薪不超过其0.825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放弃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临时股东会。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能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7日15时在宁波朗豪酒店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4日。会议审议两项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议案)。出席对象包括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管、律师等。股东可凭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等材料于11月5日至6日办理登记。会议联系方式:沈琦、冯晨钊,电话0574-86897102,邮箱nbtp@nbtp.com.cn。与会费用自理。

宁波能源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按40%股权比例向参股公司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增资2,705.60万元,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甬德环境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14,764万元。甬德环境成立于2020年7月21日,主营业务包括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治理等。截至2025年8月31日(未经审计),其资产总额为224,998,342.86元,所有者权益为48,045,950.21元;2025年1-8月净利润为-4,544,207.79元。本次增资已于2025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未来经营存在不确定性。

宁波能源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参股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东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2%股权以6,245,734.00元价格转让至其关联公司吉利融和(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4%股权,现决定放弃对该2%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不变。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无抵押、质押或司法限制。浙江电力交易中心非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经营独立性。

宁波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第八条明确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执行事务的董事;第一百一十一条将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事项的审批权限金额标准由“5,000万元以上”“20,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分别调整为“超过5,000万元”“超过20,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第一百六十二条调整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新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优化党建工作、干部管理、改革方案、出国计划、领导班子分工等内容。其余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1762.7485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热力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发电业务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等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立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红。公司可合并、分立、增资、减资或解散,相关事项须依法办理。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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