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21日收盘,南网储能(600995)报收于12.56元,上涨0.56%,换手率0.53%,成交量16.92万手,成交额2.13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51.67万元,占总成交额10.12%;游资资金净流入360.03万元,占总成交额1.69%;散户资金净流入1791.64万元,占总成交额8.43%。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广州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名称变更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名称变更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细则》;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名称变更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细则》;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名称变更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上述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南网工融双碳(广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认缴总额不超过140亿元,公司认缴10亿元,占比7.14%。该基金由南网基金和工银资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方向包括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重大基建项目、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及能源产业链上下游战略性新兴项目。基金期限不低于10年,投资期7年,退出期不低于3年。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多方关联方共同出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最大风险敞口为出资额10亿元。基金设立需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设立及运作时间不确定、投资标的筛选、政策与管理等风险。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5日14时30分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2号广东蓄能大厦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0日。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南网工融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方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可通过现场、传真、邮箱等方式办理。会议联系人:李孟龙,电话:020-38128117,邮箱:nwcn@es.csg.cn。本次会议不涉及优先股股东表决事项。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通过信息披露、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网站、电话、路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信息、重大事项、股东权利行使等。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开设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积极参与上交所互动平台。董事会统筹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公司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内容或选择性披露。相关人员须具备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细则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细则,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与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内幕信息包括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变动、股权结构变化、重大诉讼等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等。公司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公司应加强保密管理,严禁内幕交易,对违规行为将追责并报监管机构。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废止。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旨在规范公司治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履行决策、监督、咨询职责,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任职条件包括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等经验,参加相关培训。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提供履职保障,承担相关费用,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与考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会议筹备、股票变动管理等工作,并持续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予配合。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秘书出现违规、无法履职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废止。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细则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明确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范围及变动行为需遵守的相关规定,禁止在特定情形下减持股份,如离任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被立案调查未满六个月等。规定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并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敏感期间买卖股份。要求相关人员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须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期满后及时公告。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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