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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东峰集团(601515)10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58.21万元,占总成交额10.1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21 01: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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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0日收盘,东峰集团(601515)报收于4.38元,下跌0.45%,换手率1.15%,成交量21.46万手,成交额9456.1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58.21万元,占总成交额10.13%。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变更名称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衢州东峰”,注册地址迁至浙江衢州。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东峰集团拟终止“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取代原审计机构苏亚金诚。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58.21万元,占总成交额10.13%;游资资金净流入40.64万元,占总成交额0.43%;散户资金净流出998.85万元,占总成交额10.56%。

公司公告汇总

东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变更名称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衢州东峰”,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会议同意终止“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保费不超过80万元/年,赔偿限额不超过1亿元。聘任余晓慧女士为集团副总裁,任期至2028年6月26日。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11月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衢州东峰”,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英文简称“DFP”和证券代码“601515”保持不变。审议通过终止“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保费不超过80万元/年,赔偿限额不超过1亿元。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终止“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四项议案。会议将于2025年11月5日14时00分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8日。

公司拟终止“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该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12,384.58万元,投入进度29.48%。终止原因系外部宏观环境波动、医药集采政策深化、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下游需求波动,现有产能已基本满足订单需求。该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投保人为公司,被保险人范围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为准,保费不超过80万元/年,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保险期间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授权管理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包括确定保险公司、保险条款、签署文件及后续续保等。购买责任险旨在优化风险管控体系,保障董监高合规履职,提升管理积极性,预计费用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确保审计独立性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与苏亚金诚充分沟通,其对变更无异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具备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承担民事赔偿。该事项已由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审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及控股股东决策,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包括: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为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东峰集团”变更为“衢州东峰”,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证券代码“601515”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所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上交所相关程序。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不变,不影响已签署合同效力。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10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42,917,069元,总股本1,842,917,069股,均为普通股。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衢州。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设董事长一名,为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实施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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