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菲达环保(600526)报收于5.29元,下跌0.75%,换手率1.43%,成交量10.27万手,成交额5434.22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3.44万元,占总成交额7.42%;游资资金净流出192.68万元,占总成交额3.55%;散户资金净流入596.11万元,占总成交额10.97%。
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共210名,持股400,560,265股,占总股本的45.0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714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各项子议案同意股数均超半数;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6124%,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86.0123%。大会表决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刚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72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中的5项子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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