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6日收盘,春光科技(603657)报收于35.98元,下跌1.56%,换手率1.46%,成交量1.98万手,成交额7237.22万元。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8.91万元,占总成交额3.58%;游资资金净流入510.16万元,占总成交额7.05%;散户资金净流出251.25万元,占总成交额3.47%。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并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会议提名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吕敬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春荣、戴宁、赵鹏飞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将于2025年11月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事项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等,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0日。
董事会收到董事会秘书翁永华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工作变动辞去职务,离任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新任董事会秘书聘任前,由董事兼财务总监吕敬代行职责。
公司审议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审计机构需在年报中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
公司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相关人员买卖股份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流程,要求离职人员完成工作交接或接受离任审计,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并遵守股份交易限制与保密义务。
公司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监督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应领域决策支持。
公司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出席,审议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十年。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与临时会议,董事会负责召集,关联股东在涉及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
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保存十年。
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要求披露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机制。
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强调募集资金专款专用,须开设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变更用途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
公司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定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须轮换,改聘需说明原因并披露。
公司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持股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实施组织、财务、经营决策等方面的管理,重大事项须报公司批准。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允许涉及国家秘密或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在原因消除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保存记录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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