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6日收盘,跃岭股份(002725)报收于16.26元,下跌0.37%,换手率10.35%,成交量21.94万手,成交额3.55亿元。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97.9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92.3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05.65万元。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规范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或股权等行为,相关事项须依《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信息披露应在董事会决议或签署合同后及时履行。
公司发布《重大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均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由董事会及股东会按权限审批,企业发展部负责投后管理,审计部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王冠然、刘翔、林斌、郭春锋、ZHENG ZHENG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姜思源、黄浴华、朱正本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35项治理制度,并审议通过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9日。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其中修订章程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为辛文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单大信,均符合独立性要求,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2025年度费用将由管理层协商确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调整治理术语如“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明确法定代表人职责,强化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优化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及独立董事制度,增设审计委员会并赋予其监督职能。同时拟修订28项制度,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姜思源、黄浴华、朱正本分别声明其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履职所需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承诺勤勉履职并保持独立性。
董事会提名人声明提名黄浴华、朱正本、姜思源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性的要求,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持股1%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证券期货犯罪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拟提名王冠然、刘翔、林斌、郭春锋、ZHENG ZHENG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姜思源、黄浴华、朱正本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三年。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执行人,重大信息内部责任人应及时报告,未经公开信息不得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禁止选择性披露,违反者将被追责。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证券部组织实施,依法披露前须建立知情人档案并保存至少十年,涉及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原则上专户数量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应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财务性投资等,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计部每季度检查,董事会每半年出具专项报告。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因违规导致年报重大差错并造成损失的将被追责,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公司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影响正常经营,投资范围包括新股认购、已上市证券及其衍生品,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获全体董事及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所有衍生品交易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得投机或套利,仅限开展人民币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掉期、货币期权等业务,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负责操作,审计部负责监督。
公司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须勤勉尽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或利用内幕信息谋利,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会议纪要需签名保存十年。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母公司对子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子公司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重大事项如收购兼并、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处理、收益分配等须报母公司审批,须及时提供经营财务信息,配合审计,年度预算决算须经母公司财务部门审核。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子公司,重大信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知悉后2日内报告董事会秘书,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仅可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基于真实外币收付款需求,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或审慎预测金额,全年累计金额不超过年度预计外销收入或进口付款70%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超过70%的由董事会审批,出现重大风险或亏损超100万元且占净利润10%以上时须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600万元,设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原则上每年一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0%,指定《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项目并提出建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企业发展部为办事机构。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提名建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须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职责,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离任时需进行审查并移交文件。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设立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与上报,一般舆情由证券部处置,重大舆情需工作组决策,可发布澄清公告或采取法律措施。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系,法定代表人为最终负责人,涵盖会计核算、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预算、财务报告等内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定信息申报、股份锁定、买卖限制、信息披露等内容,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特定期间不得转让,禁止在敏感期间买卖股票。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相关建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适用于辞任、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自提交书面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召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担保,财务部门为经办部门,需评估被担保方资信及反担保措施,不得为产权不清、连续两年亏损等单位提供担保,主债务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须重新审批。
公司制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征集主体包括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禁止有偿征集,不得转委托,征集人须披露征集公告,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公司应通过网络等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决议公告应披露会议情况、出席比例、表决结果等。
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须有过半数董事同意方可形成决议。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禁止通过拆借、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应保持五独立,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为监管负责人,注册会计师需对年度财务报告中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须履行决策程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证券事务部负责档案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全过程监督。
公司制定会计核算制度,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涵盖资产减值、金融工具、政府补助、关联方披露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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