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6日收盘,西部建设(002302)报收于6.97元,下跌1.97%,换手率2.02%,成交量25.52万手,成交额1.79亿元。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88.5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641.2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629.85万元。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并相应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规定、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利润分配管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310万元。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删除“劳务派遣服务”事项。会议提名冯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调整至12万元。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11月3日。
第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3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续聘审计机构、变更经营范围、增选独立董事、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等12项议案。其中提案1、2、3、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9、11、12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前办公时间,登记地点为中建大厦26楼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立信2024年末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2024年度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项目合伙人李振、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寿山、质量控制复核人苗颂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与2024年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按年发放。本次调整基于独立董事履职责任、工作量及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津贴水平,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市场形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后的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包括术语统一、明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可提议并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降低临时提案持股门槛至1%、增加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完善网络投票安排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行使部分职权,调整重大交易审批权限,完善会议程序,增加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情形,并明确董事会决议不成立及可撤销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明确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充分保障。本规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规范公司及下属企业融资与担保行为,明确董事会、股东会为决策机构,重大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批准,关联方担保需回避表决。财务资金部负责日常管理,所有担保合同签署后2日内须备案。逾期未签合同超30日视为新事项重新审批。违规审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承担法律责任。本规定待董事会通过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规定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由5至13名董事组成,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负责召集,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决议应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设立分级审批机制,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平、公允原则,禁止利益输送、调节利润等行为。财务资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利润分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明确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确定差异化分红比例。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应扣减其现金红利。公司在定期报告中需披露分红执行情况,未分红或分红偏低时须专项说明原因。本规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投项目需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违规使用将追责。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混凝土签约量为2,803.14万方,较上年同期下降5.44%;销售量为1,530.14万方,同比增长1.59%。当季签约量超过10万方的重大项目共37个,合计签约量647.77万方,分布于四川、山西、广东、贵州、江苏、山东、广西、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地,涵盖高速公路、城中村改造、产业园区、轨道交通、安置房等项目。其中最大单笔签约为四川天眉乐高速TJ1标项目,签约量50.00万方。上述数据为阶段性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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