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6日收盘,东芯股份(688110)报收于106.79元,下跌0.98%,换手率5.92%,成交量26.19万手,成交额28.18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23.29万元,占总成交额1.29%;游资资金净流入6501.69万元,占总成交额2.31%;散户资金净流出2878.4万元,占总成交额1.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首发前股份。本次拟转让股数上限为13,267,492股,占总股本3.00%。经询价,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82.50元/股,转让股份数量13,267,492股,交易金额1,094,568,090.00元。受让方为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机构投资者,锁定期均为6个月。中信证券确认本次询价转让过程合法合规,结果公平公正。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恒信与东芯科创合计持股比例由37.47%降至34.47%,触及5%整数倍。其中,东方恒信持股比例由32.38%降至30.88%,东芯科创由5.09%降至3.59%。受让方包括泽丰瑞熙、财通基金、广发基金、睿远基金、J.P. Morgan等12家机构投资者,获配股份限售期均为6个月。本次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2,445,533股,占总股本34.47%,较变动前减少3.00%。变动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及询价转让,均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以82.05元/股的价格向141名激励对象授予89.98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以82.05元/股的行权价格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32.40万份股票增值权。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召集程序合法有效,决议真实、准确、完整。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东芯股份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704人,代表表决权股份188,800,555股,占公司总表决权43.4284%。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及《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共五项议案,均获通过。前四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五项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半数以上通过。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向141名激励对象授予89.9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2.05元/股,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第二类,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董事、高管及独立董事。预计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2598.08万元,将在2025年至2028年期间摊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激励对象共141人,包括核心技术人员3人:陈慧、陈纬荣和LEE HYUNGSANG,分别获授3.90万股、3.90万股和0.90万股;其他激励对象138人,获授81.28万股。本次授予总量89.9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关于向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32.40万份股票增值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行权价格为82.05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长蒋学明、董事总经理谢莺霞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同意以2025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向141名激励对象授予89.98万股限制性股票,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32.40万份股票增值权。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在2025年3月30日至9月29日期间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明,自查期间共有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行为,均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确认其交易系基于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独立判断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无买卖行为。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违规交易情形。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程序、授予日、授予条件、对象、价格和数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批准程序、授予日、授予条件、对象、价格和数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批准,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6日,授予数量89.98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授予对象共141人,授予价格82.05元/股。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分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32.40万份股票增值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行权价格为82.05元/股。股票增值权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分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长蒋学明、董事总经理谢莺霞等高管。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0月1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7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84%。会议审议通过五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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