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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众兴菌业(002772)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13.33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16 02: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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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5日收盘,众兴菌业(002772)报收于10.31元,下跌1.53%,换手率7.45%,成交量29.08万手,成交额3.0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13.3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60.11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众兴菌业于2025年10月15日向1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5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当日,行权价格为6.87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13.3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46.7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60.11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已满足《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条件,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管的情形,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委员会一致同意该名单。2025年10月15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以通讯方式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首次授予17名激励对象1,15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5日,行权价格为6.87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并发表明确审核意见。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高博书、刘亮、陶春晖已回避表决。相关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就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3165%。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经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高博书、刘亮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占比均超99%,反对约0.75%,弃权极小比例。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28人,代表股份147,335,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165%。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三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高博书、刘亮回避表决。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同意率分别为81.3590%。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5日,行权价格为6.87元/股,授予17名激励对象共1,15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总股本的2.92%,其中高博书、刘亮各获授280.00万份。预留287.50万份,合计1,437.50万份,占总股本3.66%。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10月15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15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87元/股。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日为交易日,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按规定持续披露进展。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5-060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为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出具了相关查询证明及明细清单。自查结果显示,共有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余无交易记录。该2名对象买卖股票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激励计划之前,系基于个人对市场行情及公开信息的独立判断,未获知内幕信息,亦无他人泄露或建议,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未发生信息泄露。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向1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5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5日,行权价格6.87元/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1,437.5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6%,其中首次授予占比80%,预留20%。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行权期分为三期,分别在授予日起12、24、36个月后开始行权,行权比例为40%、30%、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为准。本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相关程序符合规定。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于首次授予日公布。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1,437.5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1,150.00万份,占授予总量的80.00%,预留287.50万份,占20.00%。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长高博书、总经理刘亮各获授280.00万份,分别占授予总量的19.48%;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陶春晖获授50.00万份,财务总监李敏获授30.00万份;核心骨干13人合计获授510.00万份,占授予总量的35.48%。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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