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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西部建设(002302)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67.4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16 02: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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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5日收盘,西部建设(002302)报收于7.11元,上涨1.57%,换手率2.75%,成交量34.68万手,成交额2.4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67.4万元,显示主力对股价短期走势较为积极。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拟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治理结构将迎来重大调整。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独立董事津贴拟由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上调至12万元,旨在提升独立董事履职积极性与公司治理水平。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67.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28.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38.7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以及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310万元。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删除“劳务派遣服务”事项。会议提名冯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调整至12万元。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11月3日。

第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25年10月1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雪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3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规定、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利润分配管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等12项议案。其中提案1、2、3、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9、11、12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前办公时间,登记地点为中建大厦26楼董事会办公室。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立信2024年末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2024年业务收入47.48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立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职业保险赔偿限额10.50亿元。项目合伙人李振、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寿山、质量控制复核人苗颂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具备独立性。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与2024年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按年发放。本次调整基于独立董事在重大决策、规范运作及风险防控中的职责、作用与工作量,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现状和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津贴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市场形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履职至修订后的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届时监事会成员自动离任,相关制度同步废止。本次修订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章程多项条款进行调整,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董事义务、董事会职权等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关于修订《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已获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半数以上”改为“过半数”;明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自行召集;降低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持股比例门槛至1%;增加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完善网络投票安排及会议主持机制;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细化表决权行使与征集规则。

关于修订《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确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行使部分职权;调整重大交易审批权限;完善董事会会议提案、召集、通知、出席及表决程序;增加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情形;明确董事会决议不成立及可撤销情形等。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部分职权,但法定必须由董事会决策事项除外。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违规的,股东可申请法院撤销或认定无效。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独立董事须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需过半数并由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保障,支持其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本规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23年版本废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规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保护财务安全与投资者权益。融资指间接融资行为,不包括直接融资;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含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为融资与担保事项的决策机构。年度授信、重大债务融资、对外担保额度等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特定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批准,关联方担保需回避表决。公司财务资金部负责日常管理,所有担保合同签署后2日内须备案。逾期未签合同超30日的,视作新事项重新审批。被担保人到期未履约,公司应采取补救措施并披露进展。违规审批或越权签署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本规定自董事会通过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020年版同时废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2,354,304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高性能预拌混凝土、新型建材、砂石资源开发、固体废物治理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增资减资等职权。董事会由5至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行使战略决策、经营管理等职权。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遵循现金分红原则,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依法进行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决议应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作为《公司章程》附件。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明确关联交易定义、范围及审批程序。关联交易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分为日常与非日常两类。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其控制或任职的组织。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分级审批机制,分别对应不同金额和性质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禁止利益输送、调节利润、隐瞒关联关系等行为。财务资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与报备。关联交易定价应参考市场价格或合理成本加利润。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废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实行同股同利、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确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以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比例,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应扣减其现金红利。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及执行情况,未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水平较低时需专项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本规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方式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募集的资金。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将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2020年版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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