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ST观典(688287)报收于4.95元,上涨2.48%,换手率0.87%,成交量3.23万手,成交额1621.92万元。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7.6万元,占总成交额10.33%;游资资金净流出48.33万元,占总成交额2.98%;散户资金净流出119.27万元,占总成交额7.35%。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9日14:00在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会议审议《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子议案;同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建平、张宝元、赵美荣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4日,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7日。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中小投资者将对独立董事选举议案单独计票。
提名人高明提名吴建平先生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名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
提名人高明提名张宝元先生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名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无虚假陈述。
本人吴建平,由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高明先生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利害关系。本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符合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后续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职。
张宝元声明被提名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等缺乏独立性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赵美荣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要求。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名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具备五年以上会计、管理等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资格。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提名人高明提名赵美荣女士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缺乏独立性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全国高端会计(领军)人才,有5年以上审计全职工作经验。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赵美荣女士、张宝元先生、吴建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核,三位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列为市场禁入者,亦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三位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独立性和任职能力,均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纪常伟、刁伟民因连续任职将满6年,朱冰因个人原因,均于2025年10月10日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三人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由于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占比低于法定要求且缺乏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三人将继续履职至新任者到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名吴建平、张宝元、赵美荣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候选人已参加科创板独董培训,任职资格需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离任独立董事的贡献表示感谢。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均删除,并对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等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修订、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多项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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