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国新健康(000503)报收于9.93元,下跌0.8%,换手率1.06%,成交量10.41万手,成交额1.04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4.7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1.0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53.71万元。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向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渤海银行北京分行各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会议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法定职权,并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申卫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0日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3日。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2号楼、3号楼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补选独立董事。其中议案1至议案3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须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8日,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会议联系方式:刘新星、王垚,电话(010)65395201,邮箱IR@CRHMS.CN。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撤销监事会及监事职务,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公司注册资本由984,176,136.00元调整为979,252,472.00元,股份总数相应调整。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人选。完善股东查阅公司资料权利,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撤销及不成立情形。调整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审议权限。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义务,增设董事离任管理制度。修订利润分配政策,明确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部向其报告工作,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可提议罢免违规董事、高管,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半数以上委员通过。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调整包括:撤销监事会及监事职务,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董事任职资格新增被宣告缓刑者两年内不得任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任职等内容,并增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董事忠实义务细化,明确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需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职权相应调整表述,专门委员会增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要求为非高管董事。董事会会议召集主体中“监事会”改为“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通知可豁免期限。董事对媒体不实报道有督促披露义务。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包括:撤销监事会及监事职务,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持股比例由3%调整为1%。明确股东会通知时间、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当日披露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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