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大唐电信(600198)报收于8.0元,下跌0.62%,换手率1.18%,成交量15.32万手,成交额1.24亿元。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75.61万元,占总成交额3.04%;游资资金净流出239.04万元,占总成交额1.93%;散户资金净流入614.65万元,占总成交额4.9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欣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29人,代表股份642,827,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1%。其中现场出席5人,代表股份635,136,105股,占48.72%;网络投票725人,代表股份7,691,780股,占0.59%。会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资料》所列全部2项议案,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票计票,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欣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2,827,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11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子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占比超99%,反对及弃权票占比较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收到董事李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辞职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珊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2027年12月17日。黄珊女士现任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及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本次变动未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要求,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公司对李强先生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董事会成员仍为七名,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零二五年十月第二十五次修订,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0,360.3541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以及利润分配、财务会计、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制度。公司修改章程、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本章程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募集的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接受保荐机构和银行监督。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按披露用途执行,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及保荐机构核查。节余资金、超募资金使用均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合法性、公允性,保护投资者权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需根据金额和比例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履行董事会程序;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有特别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并履行程序,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部分单方面获益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程序。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中应回避表决。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股东会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会议须提前通知并公告,提案需属职权范围且内容明确。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议结果当场公布。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依法请求撤销。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收益,保障股东权益。对外投资包括股权类、证券类及其他合法投资。基本原则为战略引领、依法合规、能力匹配、合理回报、风险可控。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决策主体为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划分审批权限。达到一定标准的投资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审批。投资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财务、法务、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协作。投资项目须履行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党委会前置等程序。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子公司须及时报送信息。投资退出参照投资审批权限办理,确保资产安全。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实施。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须遵循统一管理,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签订担保文件。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如下: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信息须及时披露,被担保人未履约或出现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公告。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督促履约,违规行为将追责。本办法自股东会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共七章三十五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等职权。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督促决议执行。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一般需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送达的仲裁文件,高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申请方,对公司及联芯科技等多方提起仲裁,涉案金额约1.2亿元。仲裁事由涉及瓴盛科技未完成业绩指标导致高通中国未实缴第三期出资,以及高通中国被裁定在未出资范围内对瓴盛科技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主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称根据2023年重大资产重组约定,联芯科技100%股权的权利、义务及风险已转移至其控股股东,相关责任应由联芯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承担,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此外,公司前期12个月内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共8起,合计金额24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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