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青松股份(300132)报收于6.17元,下跌1.12%,换手率2.2%,成交量11.16万手,成交额6936.28万元。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41.8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05.8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36.06万元。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等议案。董事会成员总数保持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3人(含职工代表董事1人)。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9日15: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调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注册会计师2,356人,2024年业务收入29.69亿元,审计收费7.35亿元,服务上市公司756家。项目团队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且符合独立性要求。审计费用将由管理层参照市场情况确定,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董事会仍设6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涵盖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制,并涉及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董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条款。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在10日内召集。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及决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定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他人账户。证券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10%且超一千万元须董事会审议,超50%且超五千万元须股东大会审议;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若涉及重大金额或非套期保值目的,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加强风险控制,明确责任部门,定期审计监督,并及时披露投资进展、损益及风险提示。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行为。对外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公司净资产10%等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或自然人提供资助,特殊情况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资助应签订协议,明确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继续资助视同新事项需重新审批。公司应及时披露资助概况、风险防范措施及董事会意见。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与跟踪,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合规检查。违规行为将追责,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定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会人数不低于二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须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应年度评估并披露。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和履职条件。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导致人数不足时,公司应在六十日内补选。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董事薪酬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内部董事按岗位领取报酬,不另领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00,000元,外部董事为每人每年50,000元,均按月发放,税前支付,由公司代扣个税。独立董事津贴自决议通过当月起按实际任职天数发放。薪酬与公司效益、行业薪资、通胀水平、资产规模、市值及盈利挂钩,适时调整。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会审核,股东会批准。年度报告需披露董事薪酬,独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董事履职产生的合理差旅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制度冲突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定价公允、程序合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视同情形。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等。审议程序按金额分级:小额交易由董事长批准;达到标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应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可年度预计并定期披露。特定情形可豁免股东大会审议或关联交易程序。涉及财务公司类关联交易需加强风险评估与信息披露。制度同时规定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利益输送和资金占用。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规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须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高风险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调整、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保荐机构应定期开展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为516,580,806元,为永久存续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消毒剂、卫生用品销售及生物化工技术研发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公司设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遵循现金分红优先原则,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情形。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会议召集、表决程序等治理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股东会分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15至20日公告。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事项需特别决议。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保障股东权利。决议由董事会执行,董事长负责督促。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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