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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潞化科技(600691)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71.98万元,占总成交额12.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10-15 02: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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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潞化科技(600691)报收于2.97元,下跌1.98%,换手率1.57%,成交量37.38万手,成交额1.1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71.98万元,占总成交额12.2%。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潞化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相关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71.98万元,占总成交额12.2%;游资资金净流出362.93万元,占总成交额3.23%;散户资金净流入1734.91万元,占总成交额15.42%。

公司公告汇总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五、因公司名称变更,相应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四项制度的名称,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六、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10月31日举行。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票。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91,证券简称:潞化科技,公告编号:2025-053。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1日9点30分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潞安戴斯酒店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交易时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4日。会议审议《关于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其中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30日。联系人:李晓丹,电话:0351-7255821。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会议规则同步废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相应修订,包括股东权利、董事义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等内容。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更名为审计委员会,新增审计委员会职责、议事规则等条款。修订后的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公告同时更新了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制度安排。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版)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类型、召集程序、提案、表决、决议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由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可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部分事项实行累积投票制。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通知、提案程序、会议记录、公告及决议执行等要求,并明确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版)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年度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行使特别职权,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版)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为促进信息披露、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电话、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坚持信息公平披露、合规、诚实守信、机会均等原则。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公司设投资者咨询电话,实行来访预约登记,注重信息保密,避免内幕交易。制度还规定了相关人员职责、培训及外部机构协助等内容,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方针变化等。达到规定标准的交易或关联交易需提前10天或25天上报,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信息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涉及重大事项进展的需持续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人员,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现场举行,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须全体独立董事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表决。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紧急情况下可快捷通知。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也需经该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制作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参会独立董事须签字确认。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版)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薪酬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议案由董事、专门委员会或总经理等提出,会议表决须过半数董事同意,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须真实、准确记录并保存,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定版)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效益,规避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包括设立公司、股权收购、证券投资等。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决策。重大投资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成交金额、利润、营业收入等指标占比超50%且达规定金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标准为相关指标占比超10%且达最低限额。关联交易按规定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对外投资实行申请、初审、审核、审定、备案流程。重大项目需专家评审。总经理为实施责任人,财务部门负责核算与监督。投资资产定期盘点,信息披露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版)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75,981,952元。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党委,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为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党的工作机构。经营范围涵盖化工产品销售、化肥销售、技术开发等。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管职责、利润分配政策、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并规定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程序。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版)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75,981,952元。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党委,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为法定代表人。公司设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审计、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可进行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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