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华阳新材(600281)报收于6.4元,下跌3.03%,换手率5.84%,成交量30.06万手,成交额1.94亿元。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93.54万元,占总成交额12.86%;游资资金净流入48.6万元,占总成交额0.25%;散户资金净流入2444.94万元,占总成交额12.61%。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就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共657人,代表股份占总股本44.4771%。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梁长春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其中,第4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单独披露,同意票占59.72%,反对票占33.84%,弃权票占6.44%。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和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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