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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华社集团(08317.HK)披露第二次经修订及经重列章程细则,10月13日股价下跌0.9%

来源:证星港股动态 2025-10-13 17: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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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3日收盘,财华社集团(08317)报收于0.11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9%。该股当日开盘价为0.11元,盘中最高价和最低价均为0.11元,成交额为440元。近52周最高价为0.13元,最低价为0.06元。

根据近日发布的公告,财华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第二次经修订及经重列的章程细则。新细则以英文编制,中文仅作参考,以英文版为准。

公告显示,章程细则涵盖公司股本、股权、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大会、董事局权力及会议程序等内容。公司股本由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组成,董事会可依据普通决议案增加、合并、分拆或注销股本。董事会亦有权配发股份、发行认股权证或可换股证券,并可设立库存股份。

在股东大会方面,会议分为周年大会和特别大会,须发出至少14或21个足日的书面通知。股东可通过现场会议、混合会议或电子会议形式参与。投票方式包括举手表决与投票表决,主席在票数相同时拥有决定票。股东可委任代表投票,并可通过书面决议案行使决议权。

董事会由不少于两名董事组成,可委任替任董事,并享有管理公司业务的一般权力,包括借款、发行债券、设立经理及高级人员制度等。董事袍金由股东大会厘定,并可获偿还相关开支。涉及自身利益的交易中,董事须披露利益且不得参与相关决议投票。

公司可设立储备、进行资本化发行股份,并派发股息。股息可采用现金或股份形式派发,亦可设立认购权储备以应对认股权行使。会计记录须妥善保存,核数师由股东委任并定期审核财务报表。

此外,公司清盘须以特别决议案通过,董事会可提交清盘呈请。公司可向董事及高级人员提供弥偿保险,并接受股东以电子方式发出指示。

最新公告列表

  • 《第二次经修订及经重列章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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