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荣晟环保(603165)报收于13.8元,上涨0.07%,换手率2.2%,成交量6.0万手,成交额8286.64万元。
资金流向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0.3万元,占总成交额0.49%;游资资金净流入123.75万元,占总成交额1.49%;散户资金净流出164.05万元,占总成交额1.98%。
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有178,000元“荣23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15,79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57%。2025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共有21,000元“荣23转债”转股,转股股数1,890股。总股本由272,622,828股增至272,624,718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201,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支付资金总额80,693,176.72元(不含交易费用)。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6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5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10月16日。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272,624,71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4,917,832股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257,706,886股为基础,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4,624,131.60元。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7元/股。个人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按相关规定暂不扣税,后续转让时由托管机构扣缴。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54元。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由154,727,337.60元(含税)调整为154,624,131.60元(含税),调整原因是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1,890股,以及公司回购股份173,900股,导致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变,分配基数由257,878,896股调整为257,706,886股。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荣23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10月16日起由11.11元/股调整为10.54元/股,调整依据为P1=P0-D,即11.11-0.57=10.54元/股。“荣23转债”于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停止转股,10月16日起恢复转股。
公司因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5.8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5.31元/股,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10月16日。按调整后价格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531,679股至13,063,35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40%至4.79%。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除权(息)参考价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计算差异为0.22%,影响较小,本次分红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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