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前沿生物(688221)报收于14.06元,下跌1.82%,换手率2.29%,成交量8.56万手,成交额1.21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1.12万元,占总成交额2.65%;游资资金净流入951.85万元,占总成交额7.85%;散户资金净流出630.74万元,占总成交额5.2%。
前沿生物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DONG XIE(谢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10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按8.56元/股的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前沿生物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符合相关法规及草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10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按8.56元/股的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4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前沿生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南京嘉悦·印湖酒店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9,708,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06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被否决议案。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南京嘉悦·印湖酒店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DONG XIE(谢东)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156人,代表股份169,708,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06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同意股份数均为168,866,0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5033%,反对816,639股,弃权26,300股。表决结果均获有效通过。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9日,授予27名激励对象共4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56元/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对象、数量及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公司已履行内部公示程序,并完成相关信息披露。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合法合规。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一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9日,同意以8.56元/股的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显示,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5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3%。其中,首次授予合计425.00万股,占授出总量的85.00%,预留75.00万股,占15.00%。高级管理人员高千雅获授50.00万股,占授出总量的10.00%,占股本总额的0.13%。其余26名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包括按研发类指标考核的16人,获授307.00万股,占61.40%;按综合类指标考核的10人,获授68.00万股,占13.60%。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预留部分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公司所有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任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00%。
前沿生物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向2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56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第二类,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归属安排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均为50%。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预计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2,528.15万元,将在2025年至2027年分期摊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合法合规。
前沿生物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于9月18日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5年3月18日至9月17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经核查,共有3名激励对象在此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但均系基于市场公开信息和个人独立判断操作,未提前知悉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其余核查对象无买卖行为。公司已采取必要保密措施,相关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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