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威龙股份(603779)报收于7.0元,上涨0.57%,换手率1.5%,成交量4.99万手,成交额3492.13万元。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1.73万元,占总成交额10.36%;游资资金净流出22.19万元,占总成交额0.64%;散户资金净流入383.92万元,占总成交额10.99%。
公司近日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宋林诉称,因公司与兴业银行烟台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的三笔借款(本金分别为950万元、1950万元、4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兴业银行已将上述债权转让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后者又于2024年7月4日将债权转让予原告。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对借款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涉案金额1017万元。公司为被告,案件处于一审阶段。2018-2019年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共计25,068万元,其中未诉部分3390万元已于2021年全额计提损失。本案尚未开庭,最终影响以审理结果为准。公司表示将积极应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年11月30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万元(含)。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5年11月3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控股股东尚未增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信心,将继续择机增持。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资本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存在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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